******法院智能服务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法院智能服务设备项目(招标编号:TLYQ2025-0211)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法院智能服务设备项目(详见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中标人数量:1家供应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项目含税预算为120万元,不含税预算为106.20万元,增值税税率13%。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投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特别说明:报名时的项目需求将可能于采购时予以调整,采购人可能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1)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智能服务设备)的原厂商或代理商。
(2)截至投标截止日,代理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2022年至2023年度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如原厂商与代理商同时报名,仅接受原厂商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时 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3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地 ******有限公司3楼(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联 系 人:刘宏伟、吴晓红。 电话:0411-******、******。
邮 件:******。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
五、有关要求
1.本项目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出具授权书)当面报名,不接受其他非现场方式报名。为防止错过报名时限,建议供应商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集中报名,如因此错过报名时限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要求,且能够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报名供应商应逐条证明其符合报名基本条件,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报名的)。
2)合法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照)。
3)2022年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4)廉洁承诺书(基本要求中3至7条,6除外),格式自拟。
5)截至报名当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屏或信用报告。
3.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4.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接收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六、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5年3月17日******(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XX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并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人。
七、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 系 人:刘宏伟、吴晓红。
电 话:0411-******、******。
电子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