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中山区原大富基地块项目经理部
物资(抗浮锚杆、止水钢板)采购询价单
询价函号:CRUCG01-ZSQYDFJ-XJ-2024-01
致各报价单位:
根据工程需要,我项目以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下列物资的询价采购,请按以下要求:投标单位于2024年 8 月 16 日8时00起,截至2024年8月20日18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及所附资料(要求加盖鲜章)密封送至我项目设备物资部。
一、 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地块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询价人为 ******有限公司中山区原大富基地块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所需的 抗浮锚杆、止水钢板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二、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有限公司地块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拟施工场地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葵英街以北、智仁街以东、东山巷以西,总建筑面积约为31612㎡。
三、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需用数量 | 备注 |
1 | 抗浮锚杆 | Φ25×5500mm | 套 | 274 | |
2 | 止水钢板 | 4000×300×3mm | m | 2500 |
备注:1.本次询价需求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为准。
四、采购货物相关要求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供应商应具有相关资质。
6.乙方所供的材料必须满足国家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比例
1.付款比例:在发包人(建设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正常向甲方履约的情况下,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时间及比例:按月结算,第一次付款为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主体封顶且全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45个工作日支付至已结算总金额的50%,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45个工作日支付至已结算总金额的70%,甲方与发包方(建设单位)竣工结算成立后45个工作日内付至本合同结算金额的95%,剩余5%的款项,在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无息付清。
2.付款方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付款方式共识,任何情况下(同本条中如下括号内所述的情况),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第一选择使用本条******银行转账(最后的选择)的方式,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指定如下的任一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付款方式(包括不限于商业承兑汇票(6个月)、建行融通(6个月)、铁建银信(6个月)、云信(6个月)、国内信用证(6个月)、保理或其他类似供应链金融(6个月)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中国铁建云链平台(******)
七、联系方式
询价联系人:张国荣
电 话:******
地 址:******有限公司中山区原大富基地块项目经理部
******有限公司中山区原大富集地块项目经理部
日期:2024年8月15日
询价表 | |||||||||
******有限公司中山区原大富基地块项目经理部 | 日期 | ||||||||
报价单位(盖章): | 报价人: | ||||||||
付款方式: | 联系方式: | ||||||||
报价有效时限:此报价从 年 月 日开始生效,有效期 天,有效期过后需重新报价。 | |||||||||
设备(物资)采购/租赁计划 | 单价(含发票)元) | 备 注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
1 | 抗浮锚杆 | Φ25×5500mm | 套 | 274 | (单价含增值税、运费。) 交货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葵英街以北、智仁街以东、东山巷以西 | ||||
2 | 止水钢板 | 4000×300×3mm | m | 2500 | |||||
合计金额: (含税) |
注:1.质量标准:采购、租赁设备(物资)须符合国家标准。
2******银行开户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