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北海热电厂5×116MW热水锅炉建设项目一期工程1~3#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北海热电厂5×116MW热水锅炉建设项目一期工程1~3#锅炉
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411-******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北海热电厂5×116MW热水锅炉建设项目一期工程1~3#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